本报讯(记者宗苗淼)日前,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出台《河北省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方案(2016一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提出,要加快推进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2020年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方案》明确,我省将探索水权制度改革。积极落实《河北省水权确权登记办法》,优化配置各类水资源,科学合理地将县域内可持续利用的水量确权到取用水单位和个人,对水资源使用权进行确权登记。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水资源的作用,积极推动农业和工业水权交易,鼓励水权交易主体采取自主交易、委托交易、平台交易和政府回购等形式,开展水资源使用权交易,积极培育水权交易市场。
在推进水资源税和水价改革方面,深化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建立起规范公平、调控合理、征管高效的水资源税制度,用税收杠杆倒逼节约用水,优化水资源配置。
加快推进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改革,2020年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对洗车、洗浴、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高耗水项目按特种行业水价执行。特种行业价格按城市供水非居民用水价格的5~10倍制定。
加快推进工业差别水价改革,把差别水价加价行业范围扩大到所有行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生产装备用水,提高工业水价加价标准,逐步建立差别水价企业的纳入和退出机制,不断完善相关统计台账制度。
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推广“一提一补”“超用加价”和“终端水价”等水价改革模式,探索建立农业水价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地方和农户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区和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地区率先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
据悉,到2020年,全省基本建立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城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协调发展。各流域、各区域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用水结构得到持续优化,用水方式得到明显转变,用水效率得到大幅提高,地下水超采状况得到全面缓解。
到2020年,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20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农业用水控制在130亿立方米以内,工业用水控制在38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降低25%和23%,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钢铁、造纸、火力发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全国先进用水定额标准;农业有效灌溉面积控制在6600万亩之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75以上。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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