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蔡洪坡)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工程的通知》(简称《通知》),为深入实施我省就业创业精准脱贫工程,做好就业创业扶贫工作做了部署。
《通知》指出,扶贫部门要开展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基础信息调查,准确掌握贫困劳动力的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组织行政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牵头制定就业失业信息调查和核实工作实施方案,对未就业的要摸清就业意愿和就业服务需求,对已就业的要进一步核实登记就业地点、就业单位名称及企业负责人等,依托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信息并实施动态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于每季度初3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北就业创业精准脱贫管理系统及时获取本地户籍和在本地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信息,并且在系统上及时更新就业失业状态变动情况、提供就业创业服务落实政策情况、实现稳定就业等情况。
各市、县(区)要积极支持贫困县承接京津产业转移,引导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到贫困县投资办厂或实施生产加工项目分包。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在乡镇(村)创建扶贫车间、加工点,允许吸纳贫困劳动力的企业入驻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并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各贫困县要依托美丽乡村建设、特色小镇建设,积极开发多种形式的就业岗位,对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项目优先给予政策扶持和就业创业服务。围绕易地扶贫搬迁、生态保护脱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等脱贫攻坚工程,开发农村保洁、保绿、保安、护林、护路等辅助性岗位,组织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在家门口就业或参与公共服务。
《通知》还指出,贫困县(区)要主动与北京市、天津市建立扶贫劳务输出对接机制,我省10个深度贫困县要争取建设成为北京市、天津市所需的劳动力输出基地。引导省内外优质家政服务公司与贫困劳动力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务输出协议,采取订单、定向等方式有组织输出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并且,各贫困县(市)也要主动对接省内非贫困市、县(市),建立扶贫劳务协作基地,签订劳务输出协议。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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