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近日印发的《33条》,本市将编制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将能放给市场的权力放给市场,能放给区县的权力放给区县,10月底向社会公布。构建行政服务行政许可一张网和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加强中介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提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行政许可要件的服务质量和效率,9月底前完成。建立市和区县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记录归集行政执法信息,对每一名执法人员、每一次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做到一个平台管执法监督,9月底前完成。
本市将大幅度减少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修订天津市定价目录,将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由127项减少到43项,放开具备市场竞争性的商品和服务价格,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建立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公布价格听证目录。研究制定天津市涉企收费目录清单,8月底前向社会公布。研究制定天津市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适时推出,取消未纳入目录管理的收费项目。(记者孔令彬)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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