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辽宁省相关部门发布了《2015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 (工作人员)公告》。 《公告》指出,报考省直党群、政府部门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请于6月30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报考各市党群、政府部门(含市及以下公安系统)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请登录《辽宁省及各市公务员录用考试主管部门联系电话网站》相关市网站查询。
关于面试人选的确定,是由省直各招考部门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录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从笔试加权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再由招考部门 (单位)依据报考条件及职位资格条件对资格审查人选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加权总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其中报考全省公安、森林公安和监狱戒毒系统职位的只递补一次)。递补后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足1∶3(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市以下单位不足1∶2及省公安、森林公安和监狱戒毒系统招考1人的职位不足1∶2、招考2人及以上的职位不足1∶1.5)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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