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不断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力度,逐步提高优质耕地比例,2012—2014年完成国家高标准土地整治建设任务1618万亩,超出内蒙古“十二五”期间5年规划目标任务2倍多,仅2013年争取国家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600万亩,争取国家下达资金33.77亿元,相当于前5年的总和。
内蒙古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基点,促进农用地集约化利用,严守耕地红线,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突出以水定项目,有效地改变了内蒙古超千万亩耕地资源的基础条件,取得了“治地、节水、增粮、富民”的良好效果,进一步提高了耕地保护水平,为内蒙古粮食增产、农民增收提供了保障。
目前,全区已建立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和土地执法动态巡查体系,明确盟市、旗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承担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主体责任,基层国土所或国土资源分局是现场核查主体责任,从用地审批、供应、使用全程进行监管,以政策规定为依据,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为支撑,对出现的土地粗放低效利用。(红艳)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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