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冯艳丽)5月19日,山西省纪委通报了2起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朔州市平鲁区榆岭乡东石湖村党支部书记张玺平违反财经纪律案。张玺平伙同他人,违反财经纪律,将多次收取的污染费8.9万元,未入村财务账,私设小金库;有33万元工程款采用白条入账。平鲁区纪委2013年11月12日给予张玺平开除党籍处分。
侯马市浍河二库管理处主任赵根富失职渎职案。赵根富在二库除险加固工程中,违反财经纪律超支20.6万元管理费;擅自与他人签订《债权债务交接书》,给单位造成27万元及65万元利息的重大经济损失;收取6000元地皮费未做账务处理;挪用除险加固专款4.4813万元,用于支付工程款等。侯马市纪委2014年1月15日给予赵根富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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