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
示范区技术合同交易总额突破100亿元
建立一批技术转移机构。落实技术转移和登记机构扶持政策,对新认定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技术交易机构,省财政最高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其促成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向我省企业转化的科技成果,按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技术转移机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年度最高20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到2020年,示范区技术合同交易总额突破100亿元。
到2020年
示范区科技信贷规模达到200亿元
1.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推动首期规模10亿元的“国投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正式运营。
2.壮大科技信贷。加快发展科技支行,建立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做大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开展内部投贷联动试点和外部投贷联动,重点支持京津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到2020年,示范区科技信贷规模达到200亿元。
3.发展新型金融工具。引进和培育科技保险机构,提供专利融资保险、专利侵权责任保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新产品试用保险等符合科技成果转化需求的保险品种。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券、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集合信托和私募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
到2020年
示范区院士工作站达到50家
1.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大力推进科技英才“双百双千”工程,重点面向京津,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引进一批高层次产业创新创业团队、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英才,新建一批院士工作站,选派一批科技特派员。到2020年,示范区院士工作站达到50家。
2.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作用,加快培养技术转移领军人才,畅通职业发展通道,纳入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养计划。鼓励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技术转移服务。到2020年,力争建成10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
3.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对带技术带成果到我省实施转化或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研发的高层次人才,开辟绿色通道,不受编制结构、工资总额等限制,在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完善配套政策。推动京津冀三地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政策衔接,破除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柔性引进等新型引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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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园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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