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从天津市供热办最新了解到,目前,全市各供热单位正在进行延期供暖准备。初步暂定将本采暖季供热时间延长2天,即从法定供热期3月15日延长至3月17日24时。停止供热的时间将按照市政府命令为准。
据了解,根据市气象局提供的《2017年天津后期供暖气候展望》,3月16日、17日天气转阴,气温略有下降。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现作出适当延长供热期的决定:初步确定,将2016—2017采暖期停热时间延长至3月17日24时。市供热办要求各供热单位暂时按此时间做好相应工作,对工作人员、燃煤燃气等物资储备做好安排,根据气候变化情况,对运行参数进行调整,保证用热户室温达标。(记者 苏晓梅)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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