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目前,我省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全省共计取消车辆39820辆,车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据介绍,我省车改的主要成果包括,重新核定车辆编制。根据上级政策要求,省、市、县直部门机要通信、应急用车分别按照5、3、2辆以下原则核定;执法执勤用车分别按原编制的40%、60%、70%比例保留,行政执法用车分别按原编制的30%、50%、60%比例保留。车改后,全省共计取消车辆39820辆,其中,省本级取消车辆2941辆,市、县取消车辆36879辆。对保留车辆实行标识化管理。按照中央车改办要求,为切实遏制公车私用现象,回应社会关切,巩固车改成果,省、市、县对保留的车辆实行标识化管理,将公车使用置于阳光之下,遏制了公车私用现象,降低了公车运行费用,社会反响很好。中央车改办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对未能上岗的司勤人员,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采取内部转岗、提前离岗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全省共安置27680名司勤人员。
此外,对取消的公务用车,采取现场公开拍卖、网上竞价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处置收入上缴财政。截至目前,我省本级共处置车辆1061辆,上缴财政处置收入6366.02万元,没有出现国有资产流失情况。市、县取消车辆处置工作有的尚未结束,处于扫尾阶段,最终数据正在统计当中。为使车改后机关公务出行不受影响,各级按要求建立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目前各市和多数县都采取不同形式建立了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有的县正在筹建之中。
通报称:
1、重新核定车辆编制
车改后,全省共计取消车辆39820辆,其中,省本级取消车辆2941辆,市县取消车辆36879辆。
2、对车改取消的车辆进行拍卖
对于取消的公车,年限久远、车况不佳的将进入报废流程,其余公车采取现场公开拍卖、网上竞价拍卖等方式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拍卖所得收入上缴财政。目前还有少数市、县没有完成拍卖工作,今后还会陆续对车改取消的车辆进行拍卖。
3、保留的公车将贴上专有标示
对于保留的公务用车,在车头和车尾都喷涂了“公务用车”的字样,便于社会监督,限制公权力的使用。将公车使用置于阳光之下,遏制了公车私用现象,降低了公车运行费用。市民们如果看到贴有公车标识的车辆有违法违规行为,都可以积极举报。
4、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
对原司勤人员的工作安排,采取内部转岗、提前离岗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全省共安置27680名司勤人员。
5、机关公务用车建设服务平台
为使车改后机关公务出行不受影响,各市和多数县都采取不同形式建立了公务用车服务平台。
6、机关单位可租车使用
公车改革后,如有需要,机关单位可以租车使用。
7、改革后,工作人员出行有补贴
改革后,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对参加改革人员将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按照中央标准,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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