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骆倩雯 通讯员 赵岩)今后一段时间内,东城、海淀、门头沟、密云等8个区县内符合条件的辖区选民或常住居民,均有可能成为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法院的案件审判。北京市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昨天召开,北京市5家法院将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北京高院介绍,市二中院和东城、海淀、门头沟、密云法院被确定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试点法院。由于市二中院还涵盖了西城、丰台、房山、大兴多个辖区,因此全市总共有8个区县的居民有机会成为人民陪审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记者了解到,本次改革扩大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充分体现了大众化价值取向。人民陪审员的任职年龄从年满23周岁提高到28周岁,学历要求从一般大专以上降低为一般高中以上,而且农村地区和贫困偏远地区公道正派、德高望重者不受学历限制。在选任人民陪审员时,要注意吸收普通群众,兼顾社会各阶层人员的结构比例,实现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根据改革指导意见,试点法院人民陪审员选任将实行“三个随机”,即试点法院从符合条件的辖区选民或者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本院法官员额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再从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不低于本院法官员额数3倍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人选;审理案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确定参与案件审理的人民陪审员。
审理过程中,人民陪审员可就案件事实认定问题独立发表意见并进行表决,可对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发表意见,但不参与表决。
此外,本市将完善人民陪审员的退出惩戒机制,同时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履职保护,明确人民陪审员单位不得因人民陪审员履行陪审职责对其实施解雇、减少工作或薪酬待遇等不利措施。
截至2014年底,北京法院共选任人民陪审员2363名,人民陪审员2014年共参审案件71439件,占全市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93.5%。
责任编辑:白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