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7月30日电 (边晗)7月29日,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继续召开分组会议,分组审议辽宁省2014年财政决算报告。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4年,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和各项重点工作,强化财政管理,积极发挥财政的支持和保障作用,并对此予以肯定。
与此同时,有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虽然全省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财政管理进一步加强,但财政运行和管理中还存在需要改进的问题。如预算编制不够规范,一些部门决算不实等。建议应着力解决资金沉淀问题,增强资金利用率。严格管理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情况。从制度上防范财政预算决算中存在问题的重复出现。
还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应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紧进行整改,在继续落实好各项财税政策的基础上,重点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压缩代编预算规模,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应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力度,大力整合专项资金。全面清理存量财政专户。创新资金分配方式,通过清理结转结余资金、整合专项资金、设立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风险补偿等,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乘数效应,带动社会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重点发展产业。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受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影响,全省财政收入增幅持续走低,应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狠抓改革创新、依法理财和厉行节约,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促进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崔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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