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7月30日电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省十条和全省金融振兴推进大会精神,探索出可持续、可复制的县域保险发展模式,鉴于太谷县经济基础较好、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积淀、区位优越、保险业发展前景广阔,近日,山西保监局与晋中市人民政府联合下发《关于创建太谷保险示范县的通知》及《关于创建太谷保险示范县的实施方案》,启动保险示范县创建工作。
太谷保险示范县创建工作采取山西保监局和晋中市人民政府共建模式,力争用2-3年的时间,将太谷保险示范县建设成为保险业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优质服务、规范经营的示范县,商业保险全方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示范县,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的示范县,保险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有效合作的示范县,为基层保险业发展树立标杆、作出榜样,促进金融振兴,实现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建设、民生改善的互利共赢。
《方案》明确指出,创建太谷保险县的具体目标为:一是功能作用充分发挥。太谷保险业发展类指标在全省处于领先位置,争取率先实现保险深度5%和保险密度3500元/人的目标。二是保险服务显著优化。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服务质量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三是行业运行安全稳健。建立起全面覆盖、全程管理、全员参与的风险管控体系,市场运行保持安全稳健。四是市场竞争规范有序。反映市场秩序的综合费用率、批退率、应收保费率等监测指标均处于正常范围,且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根据《方案》要求,创建太谷保险示范县的主要措施可概括为“改善服务质量,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风险防范,优化市场环境”,具体内容包括:加强农村保险服务网点建设,统一保险机构形象标识,对各公司承保理赔等各环节统一流程和标准,开辟绿色理赔服务通道,加大保险公司防灾防损研究与投入;加大对违规设立机构、高管违规任职问题、保险机构非理性竞争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的查处清理力度;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风险处置能力,严防区域性风险;在优化市场环境方面,措施涵盖了与农业园区、农业项目和农业科技结合的农业保险创新,与地方社会治理、公共安全和灾害救助需求契合的责任险服务,与企业、个人融资对接的信用保证险产品,与重点项目建设对接的保险资金运用引入机制,与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障衔接的大病保险意外险保障等内容。
《方案》还对各方的任务进行了分工。主要措施包括晋中市政府及太谷县政府指导推动、山西保监局监管支持、双方密切沟通及共同研究的机制。保监局每季度对太谷县保险市场和保险机构进行不少于一次的调研指导;晋中市政府就示范县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和推进。双方成立领导小组及创建工作组,负责具体事宜。(张婷婷)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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