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7月22日向媒体通报了对2014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8家中央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考核情况。通报显示,2014年,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均达目标任务,通过考核。
此次,环保部公布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石油、中石化、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原中电投、神华8家央企年度减排目标的完成情况。
我省化学需氧量2013年排放量为46.13万吨,2014年排放量为44.13万吨,下降4.33%;氨氮2013年排放量为5.53万吨,2014年排放量为5.37万吨,下降3.01%;二氧化硫2013年排放量为125.54万吨,2014年排放量为120.82万吨,下降3.76%;氮氧化物2013年排放量为115.78万吨,2014年排放量为106.99万吨,下降7.60%,通过环保部考核。(记者程国媛)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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