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17市今年将实现全部享有地方立法权。此前,山东省只有济南、青岛、淄博三市拥有地方立法权。
24日上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确定14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确定14个设区的市分两批被赋予地方立法权。
今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莱芜市、临沂市、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2015年8月1日起,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枣庄市、日照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2015年12月1日起,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高扩)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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