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擅自变更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
7月15日,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等52个省政府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公布了本单位的权力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同日,省政府网站也设置了《山西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页面,打开页面后可点击相关部门,直接查询该部门权力清单。
按照规定,各部门公布的权力清单内容包括:职权类型、编码、名称、依据、行使主体,以及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监督方式等。记者随机点开了几个部门的链接,虽然网页设计略有不同,但权力清单都以表格形式展现,分别标注了序号、职权类型、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和行使主体等,内容清晰明了。
记者了解到,7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要求,各部门不得擅自变更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属地管理)的权力事项。对违反行政审批等相关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员的责任。
此外,权力清单公布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省政府明确今后还将加强动态管理,不断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部门机构职能的变化情况,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省编办(省审改办)、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还将建立有效的督查监管机制,确保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落地见效。未来,权力清单还要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衔接融合,将行政职权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以此实现对行政职权的严格管控。 (本报记者)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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