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7月8日电 7月7日,山西省政府决定,再次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61项。
按照山西省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要求,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的61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分别为:取消和下放14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等事项(取消2项、下放管理层级9项、部分下放管理层级3项);取消和调整4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2项、调整45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精神,取消14项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
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对取消的事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等事项,各地应及时制定和公开行政审批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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