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6月27日电 26日从山西省政府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近日,山西省确定2015年深化医改重点推进的七项工作:
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在全省各县(市、区)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太原市、运城市推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健全全民医保体系。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城镇居民个人缴费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达到人均90元左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支付比例达到5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
是大力发展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加快推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
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进一步保障药品供应和质量安全,推进药品价格改革;
完善分级诊疗体系。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2015年所有公立医院改革县和试点城市都要开展分级诊疗试点;
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有序推进村卫生室、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统筹推进各项配套改革。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医药卫生监管体制。(赵芳)
责任编辑:崔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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