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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支持小微企业创办电商虚拟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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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沈阳6月25日电(陈扶宜)本网从沈阳市政府新闻办获悉,为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近日沈阳市出台了《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

本《意见》共十八条,分四部分。一是支持小微企业准入便利化。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放宽出资方式、放宽企业名称和住所登记条件。支持个体工商户在沈阳市行政区划内跨登记管辖机关按变更登记程序迁移经营场所。支持社区家庭服务业统一登记、分点备案。继续深化“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年内实现“一照一码”;二是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公司制小微企业开展股权质押融资;支持小微企业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支持小微企业以动产抵押融资。支持小微企业通过“道德信贷”、“联保信贷”融资;三是拓宽小微企业经营渠道。为小微企业设立网络经营平台,支持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发展,创办电商虚拟产业园区。支持小微企业开展连锁经营。支持小微企业创立自主品牌和争创驰名、著名商标。举办小微企业与外商洽谈会。培育、树立、宣传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典型等;四是拓宽小微企业帮扶渠道。主要是提供“五项”帮扶,即:提供人才帮扶;提供维权帮扶;提供合同帮扶;提供指导帮扶;提供信息帮扶。

为了保障《意见》的传导和执行,沈阳市同步出台了《沈阳市工商局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跟踪服务工作方案》,从今年起,全市工商系统每年至少确定1500户重点小微企业和新设立小微企业,为其提供创业创新跟踪服务,深入了解其在准入、经营、审批、税收、融资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向政府反映其合理诉求和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解决小微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其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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