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将向组织、宣传、统战等中央一级党务部门派驻纪检机构,同时改进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11月13日,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结束后第一天,中央纪委常委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纪检工作实际,就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部署。
引人注目的是,会议公布的信息称:中央纪委“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研究制定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意见,注重制度设计的细节”。
同时,“制定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指导意见。与时俱进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具体化“纪检双重领导制”
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是指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纪检工作领导体制,大致经历过“三个阶段”的演变过程:第一阶段“与同级党委大致平行”,即纪委对党的代表大会负责,这主要是在1949年之前;第二阶段,“党委单一领导体制”,时间大致在1949年至1982年之间;第三阶段,为“双重领导体制”,1982年9月6日,中共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这一原则延续至今。
湖南省纪委一位官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党章》对于“纪检工作双重领导制”的规定是原则性的,缺乏配套的制度予以具体细化,比如究竟是什么事项,是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什么事项,是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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