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第一届中国公司金融论坛在济南大学举行。在会上获悉,山东民间资本远在4000亿以上。
山东省金融办主任李永健在会上介绍说,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省企业民间融资余额约为4314亿元,约占全省企业贷款余额的17%,其中尚未包括大量的私人之间的借贷。也就是说,山东民间资本的数量远在4000亿元以上,数量巨大,对经济活动的影响也非常巨大。
“引导民间资本阳光化、规范化发展,一个基本原则应该是‘疏堵并重、以疏为先’。”李永健表示,为此,我省已确定在民营经济比较活跃的东营、临沂2市和8个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县(市),下大力气开展民间融资规范引导工作试点。探索建立规范引导民间融资活动的有效模式,更好地发挥民间资本在市场经济和金融市场中的正面作用。
李永健说,我们要引导民间资金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积极稳妥地发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民间融资组织。深化村镇银行试点,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规模和发展质量,有序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适当增加资金互助合作社数量,大力发展金融租赁公司,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组设立。积极稳妥地发展场外股权交易市场,为非上市企业提供股权转让和资本融通平台。做好农村承包土地、山场、水塘和林地、宅基地等确权工作,拓宽融资抵押物范围,并适时组建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
另外,要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采取“政府搭台、中介唱戏、融资主体参与”的方式,设立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逐步实现县域、市域乃至全省之间的登记服务中心联网。
李永健强调,要严厉打击民间融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严防民间高利贷风险,严禁黑恶势力或带有黑恶势力背景的人员组建民间融资组织;严禁采取暴力方式追债,严防银行员工和外部人员勾结套取信贷资金从事高利转贷,坚决抑制民间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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