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山东省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老楼加装电梯细则来了,快来看你家小区能不能加,怎么加电梯?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一般以单元为单位进行申请,以同意增设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作为申请人,业主可以推选并书面委托不超过5名业主或书面委托已售公房原产权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安装企业、项目管理企业等单位作为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加装电梯有关工作并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申请人可自行或委托实施单位编制增设电梯初步方案。初步方案包括:规划用地、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可行性分析,增设电梯的总平面布局等初步设计,费用预算及分摊筹集方案,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补偿方案,电梯运行管理方式及后期运行维保费用分摊方案等内容。
增设电梯建筑尺寸严禁过大,满足电梯基本使用要求即可,不可增加附属设施。外轮廓尺寸不宜大于4.70mX2.80m,通过连廊与原住宅楼相连的,连廊伸出长度不宜大于2.00m,增设的电梯宜采用玻璃围护形式。增设电梯层数必须与现有住宅层数一致,高度不宜超过建筑高度2.00m。增设电梯外观应与小区整体建筑风格风貌相协调,同一幢楼同期申请加装的电梯各单元的外观应一致。(费燕妮)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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