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田爱华、刘宝利)日前,美团外卖滦南办事处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允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登记证》)的餐馆加入其网络订餐平台开展经营业务,被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这是唐山市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开出的首张罚单。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服务行为,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今年3月份,该局执法人员对美团外卖滦南办事处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一家名为“张姐烤肉拌饭”的小餐饮在未取得《小餐饮登记证》的情况下,加入其网络订餐平台开展经营业务。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该局给予美团外卖滦南办事处5万元的处罚;根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张姐烤肉拌饭”小餐饮店责令改正的处罚,并帮助指导其取得《小餐饮登记证》。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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