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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单位不发防暑降温费可举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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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欢)昨天,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做客首都之窗在线访谈时透露,按照相关规定,本市应在6月至8月给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若发现企业没有发放,可到市人保局监察部门举报维权。依据相关规定,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市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处处长毛艾介绍,每年6月到8月是北京最热的时候,高温津贴应该按照不同工种来发放。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北京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补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补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如果企业没有发放,可以到我们监察部门举报维权。”毛艾说。

对于快递业员工是否能拿到高温补贴的问题,毛艾表示,市人保局肯定会关注“快递小哥”有没有高温补贴,“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跟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话,我们就要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监察和保护。”毛艾也提醒用人单位,高温天气下,建筑工人、快递员等岗位要实行错峰上下班和错峰作业。可以不在中午12点到下午3点之间施工、投递,错开这些高温时段。这是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人比较: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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