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12月25日电(王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规定,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将从事批发、零售农产品和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皮棉、棉纺织行业产品、谷物磨制类产品、生物电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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