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戴绍志 通讯员孙智超)为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沧州市逐项制定工作措施,进行精准式、点穴式治理,今冬明春确保PM2.5等6项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低于上年同期,重污染天数少于上年同期,让全市人民享受更多蓝天白云。
截至目前,全市已淘汰323座实心黏土砖瓦窑、425台燃煤锅炉,完成9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为到年底完成PM2.5浓度同比下降8%的目标,沧州市将继续实施控煤攻坚战三大专项行动。年底前完成剩余5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升级改造,推动建成区集中供热管网通达,区域内的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取缔或改用清洁能源。
针对扬尘污染,将进一步细化冬季道路清洁保洁方案,全面落实洒水抑尘、主次干道衔接口扬尘治理等措施,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特别是渣土挖、堆、运全程监控,对易产生扬尘的土壤采取覆盖、遮盖等降尘措施。严格落实黄标车等车辆限行措施,城市建成区、高速公路全面禁止黄标车通行,对大型货车、渣土运输车实行特定路段和时点禁止通行措施,并联合公安、环保、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以打击大气污染重点案件为主,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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