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上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自治区财政厅通过财政部国债发行招投标系统,面向10家2015年自治区政府债券定向发行承销团成员,以定向承销方式发行了252633万元首批置换债券。
本期债券包括一般债券180412万元,其中,3年期债券27058万元、5年期债券54125万元、7年期债券54125万元、10年期债券45104万元,中标利率分别为3.36%、3.72%、4.01%、3.99%;专项债券72221万元,其中,5年期债券36110万元、7年期债券36111万元,中标利率分别为3.72%、4.01%。各期中标利率均在国债收益率平均值上浮15%。
定向置换债券,主要针对自治区政府存量债务中的银行贷款部分,在与银行贷款对应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采取“点对点”的方式,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置换债务,解除银行债权。债券的成功发行,进一步降低了融资成本,对于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促进自治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杨帆)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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