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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五年来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368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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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沈阳8月28日电 (边晗)27日,沈阳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沈阳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查工作情况。据悉,五年来,沈阳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52件3373人,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40件3686人。

据了解,沈阳市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呈现出犯罪类型相对集中、文化程度低、家庭环境欠缺等特点。无业、外来人员构成未成年人犯罪主体,涉罪未成年人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数比重达到84.4%,无业人员所占比重为77.9%,外来人员比重由2013年的62.2%上涨为2014年的74.2%。犯罪类型则基本可概括为暴力型犯罪、侵财性犯罪。此外,成长环境、家庭情况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在残缺家庭、动荡家庭、问题家庭中未成年人出现犯罪的可能性极大。

沈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高峰介绍,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突出强调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以及“教育、感化、挽救”等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理念。沈阳市未检机关也据此形成了包括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快速办理、刑事和解、分案起诉、亲情会见、听取律师意见、逮捕必要性证明、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量刑建议在内的成熟规范的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体系,确保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有章可循。

针对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的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难问题,全市未检部门主动联合学校、社区、企业、劳动部门等社会力量,争取社会各方对未检工作的支持,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阳光顺利回归社会。目前,全市已建立8家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观护基地,综合运用教育型、感化型、授业型、矫治型措施,开展行为规范、生存技能、人际关系处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为降低失足未成年人再犯罪率,教育挽救留守、闲散、流动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专门场所。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沈阳市检察院还整合两级检察机关未检骨干力量,成立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讲团;建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经典案例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精品讲义库。两年来,宣讲团深入学校、社区等地开展167次宣讲活动,受教育人数超过十万人。此外,全市已建立4家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全市未成年人前往参观学习,通过举办模拟法庭活动,播放幻灯片、微电影等形式生动开展警示教育。

高峰表示,在各界力量的共同努力下,沈阳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人数基本呈逐年下降态势。连续四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数量、人数负增长。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数量连续四年负增长,人数连续两年负增长。其中,2014年受理的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下降23.6%,受理的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下降42.4%。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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