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内蒙古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工作,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足球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获悉,《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三年时间,搞好顶层设计、构建发展基础、营造发展环境、培育足球文化、激活足球市场。争取到2017年底,实现管理体制基本顺畅、足球人口明显增加、基础设施基本完备、优秀人才初步显现的目标,联赛组织和竞赛水平显著提高,足球事业与足球产业相互促进,基本形成足球大区的雏形。
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的任务部署,内蒙古要重点发展女子足球队,强化青少年足球训练体系建设,拓展足球运动员成长渠道和空间,引导足球俱乐部健康稳定发展。鼓励各盟市引进职业足球俱乐部。每个盟市至少要组建男、女各1支代表本地区足球最高水平的职业或准职业足球队伍。
要加快足球运动在校园内的普及发展。各地区中小学要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逐步加大学时比重,提高教学质量,逐步实现全区校园足球课程活动全覆盖。要注重发现、选拔和重点培养学生足球运动苗子,建立教育、体育和社会相互衔接的人才输送渠道。通过建立以高校为龙头的校园足球联盟、高水平运动员、3+2专本联修、民族预科班等方式,激励引导学生长期积极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努力培育有文化底蕴的足球人才和有足球特长的优秀学生。
根据全区校园足球工作需要,努力建设专兼职相结合、人数足够的足球教师队伍。探索制定鼓励引导退役足球运动员、在校体育专业大学生从事校园足球工作的政策措施,补充校园足球师资队伍。调整足球教师录用标准,注重能力,吸收引进足球教学训练人才。探索通过政府出资为特色学校购买岗位、聘请专业教练等方式,多渠道配齐配好足球教师。
在基础设施建设上,《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各盟市要将公共足球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兴建足球场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总体规划。自治区将利用3年时间,建成国家级(北方)足球训练基地和国家级(北方)青少年足球夏令营活动基地。每个盟市将实现拥有1个自治区级足球训练基地和1个自治区级青少年足球夏令营活动基地的目标。
为保障足球改革发展顺利推进,内蒙古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区各级财政要设立足球运动专项经费。体育、教育等部门在安排相关经费时,应对足球改革发展给予倾斜。鼓励大型企业投资,吸引社会各界支持足球运动。
附:《内蒙古自治区推进足球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全文)
足球是世界上开展最广泛、影响最大的运动项目。发展振兴足球运动,对提高群众身体素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培育体育文化、发展体育产业、实现体育强国梦具有重要意义,对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为全面推进内蒙古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按照《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足球改革发展工作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精神,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紧紧抓住内蒙古作为全国足球改革与发展试点省区的机遇,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立足区情与借鉴经验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遵循足球发展规律,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努力建立保障有力、体系健全、基础雄厚、氛围浓郁的足球运行体制机制,形成青少年足球全面普及、社会足球丰富多彩、职业足球规范有序的发展模式,适应并引领足球发展振兴新常态,促进全区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基本原则。
——解放思想与改革创新相结合,树立大足球观。坚持以人为本,倡导阳光体育、快乐足球发展理念,树立大足球观。实现全区足球改革与发展工作“五纳入”,为落实“一带一路”战略、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做出贡献。
——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形成有力保障。充分发挥举国体制优势,结合地区实际,做到领导、组织、经费、人才保障到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营造开放、诚信、平等的足球市场氛围。
——着眼长远与夯实基础相结合,健全运行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竞赛联赛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协会管理体系,夯实足球运动的群众基础、人才基础、设施基础、管理基础和文化基础。推动足球走向社会、走向校园、走向家庭,并融合为教育、文化、健康等民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面普及与重点提高相结合,推进改革取得实效。校园足球在全面普及的基础上,以扶持特色带动普及,对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的中小学校重点予以扶持,对有足球天赋的学生重点予以培养。社会足球以普及为主,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部队、企业和社区全覆盖。
(三)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搞好顶层设计、构建发展基础、营造发展环境、培育足球文化、激活足球市场。争取到2017年底,实现管理体制基本顺畅、足球人口明显增加、基础设施基本完备、优秀人才初步显现的目标,联赛组织和竞赛水平显著提高,足球事业与足球产业相互促进,基本形成足球大区的雏形。
二、主要任务
(四)加强专业足球队伍建设。
强化政府职能,坚持管办分离。职业足球以提高为主,重点发展内蒙古女子足球队,强化青少年足球训练体系建设,拓展足球运动员成长渠道和空间,引导足球俱乐部健康稳定发展。鼓励各盟市引进职业足球俱乐部。各盟市、旗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区发展实际设置足球管理机构和人员,每个盟市至少组建男、女各1支代表本地区足球最高水平的职业或准职业足球队伍。
构建青少年足球训练体系。学习借鉴足球强国的有益经验,编制《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足球训练纲要》,建立旗县(市、区)业余体校、盟市体校、自治区高等院校、自治区专业队或职业俱乐部四级足球青少年训练培养体系和联赛体系,加强与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合作,畅通培养、发现、选拔、锻炼优秀足球后备人才入口,加强人才后备梯队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设文化教育与足球运动紧密结合的新型足球学校或足球班,部分区内高校设立足球系或足球专业。力争旗县(市、区) 体校三年内设立足球队或足球班,没有体校的旗县(市、区)由当地体育、教育部门选择中小学组建足球队,在青少年足球水平较高的盟市组建青年队。将各级体校纳入足球特色学校建设范畴,积极试点、重点扶持、率先发展。
鼓励民间组织、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投资或成立足球俱乐部,促进职业足球发展。
(五)普及发展校园足球。
发挥足球立德育人功能。充分发挥教育优势,利用教育资源,以足球为突破口,以比赛为主阵地,以课堂为主渠道,以活动为牵引,以育人为根本目标,科学规划校园足球工作,有序组织校园足球活动,让更多青少年学生热爱足球、享受足球,进而引导和示范其他体育项目平行发展,形成学生喜爱、教师积极、领导重视、学校支持、社会参与的校园足球发展氛围。
推进特色带动普及发展。各地区要加大对校园足球的组织领导、科学引导和支持保障力度,加快足球运动在校园内的普及发展。各地区中小学要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逐步加大学时比重,提高教学质量。在现有国家级足球特色学校的基础上,建立自治区、盟市各级足球特色学校,鼓励幼儿园、小学、中学编制校园足球校本教材,开设足球兴趣班,成立校园足球俱乐部,争创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逐步实现全区校园足球课程活动全覆盖,引领其他体育项目协调发展。完善保险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解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后顾之忧。
畅通优秀运动员成长通道。注重发现、选拔和重点培养学生足球运动苗子,建立教育、体育和社会相互衔接的人才输送渠道。促进各学段足球运动员文化学习与足球技能共同发展,通过建立以高校为龙头的校园足球联盟、高水平运动员、3+2专本联修、民族预科班等方式,激励引导学生长期积极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努力培育有文化底蕴的足球人才和有足球特长的优秀学生。以特色学校为重点,加强足球课程体系建设。将包括校园足球在内的学校体育工作纳入学校综合考核指标中,建设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机制。建设自治区校园足球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研究制定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综合评价标准,对校园足球教学和训练进行科学评估。
广泛开展校园足球竞赛和活动。推动成立大中小学校园足球队,促进青少年足球人才规模化成长。探索将高校足球竞赛成绩纳入高校体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校长杯”、“旗县(区)长杯”、“盟市长杯”、“主席杯”、“娜荷芽杯”校园足球比赛和活动。抓紧完善常态化、纵横贯通、赛制多样的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四级足球竞赛体系,选择试点幼儿园开展足球启蒙培养。充分利用体育课、大课间、课外活动和节假日等时间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广泛开展校园足球交流活动,积极开展花式足球等活动,推进校园足球课程化、课余训练系统化、比赛活动规范化发展,鼓励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参与足球活动。
大力建设校园足球师资队伍。根据全区校园足球工作需要,努力建设专兼职相结合、人数足够的足球教师队伍。建立健全足球教师培养培训体系,特别是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等有效方式,认真学习发达省(区、市)乃至足球强国的成功经验,提高现有足球教师的教学、训练、组织竞赛水平。探索制定鼓励引导退役足球运动员、在校体育专业大学生从事校园足球工作的政策措施,补充校园足球师资队伍,带动专业水平的整体提升,形成“运动员—体育教师—教练员”的良性循环,为全区校园足球工作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加快调整现有体育教师队伍结构,有计划增加足球专业体育教师。调整足球教师录用标准,注重能力,吸收引进足球教学训练人才。探索通过政府出资为特色学校购买岗位、聘请专业教练等方式,多渠道配齐配好足球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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