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2015年年底前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类别,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也将再压缩三分之一。
此次《方案》中,就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方面有明确规定,全面清理和取消各级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015年年底前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类别。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审批事项较多的省政府部门(单位)年底前全部建立实体办事大厅(窗口)。做好淄博市、潍坊市、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行政审批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做法。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方案》提出,山东将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我省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现“一照一码”,全面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在收费清理改革方面,山东将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凡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清理规范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属于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以及主要目的是养人、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省级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再压缩三分之一,对属于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与中央设立的收费项目名称近似、重复设置并且性质相同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收入较少、通过财政保障方式能够解决的收费项目进行合并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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