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实施标准日前正式印发,本市成为全国第二个出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地区。《实施意见》的制定填补了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制度空白。
《实施意见》整个文件包含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二是指出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主要任务。从均衡发展、增强动力、加强内容供给、推动科技融合、体制机制改革五方面提出了19项具体任务。三是制定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资金支持、队伍建设、法律法规四方面予以保障。《实施意见》附件《天津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包括三部分52条内容,其中,“基本服务项目与内容”标准共33条,按照适度超前、示范引领的原则,整体指标要高于东部先进地区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文化设施条件”标准共15条,“人员保障”标准共4条,严格遵循国家建设标准和现行文件要求设定,高于文化部现行评估标准。
天津市《实施意见》还注重体现突出天津特色,将我市正在实施或将要推广的特色文化工作纳入其中,如图书馆和文化馆总分馆制、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图书通借通还、城市书吧和“书香天津”建设、“一区一品”群众文化活动、基于移动终端的数字文化建设等,形成了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任务标准体系。(记者 王晶)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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