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14日电 “虽然协同合成办案工作机制刚刚建立一个月的时间,但是效果非常明显,查办案件力量得到有效增强,办案效率大大提高,目前各镇乡问题线索顺利进入初核程序,有效避免了镇乡线索多、人手少、线索积压的问题。”在谈到协同办案工作机制时,怀柔区纪委负责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不禁流露出欣喜的表情。
6月初,《怀柔区纪检监察系统协同合成办案工作实施意见》下发执行,该意见的最大亮点就是在全区乡镇、党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中组建三个协同合成办案组,将全区的办案力量进行更为有效的整合,从工作体制上提高纪检监察系统案件查办的能力。
据悉,三个协同合成办案组分别为怀柔区纪委第一、第二、第三协同合成办案组,分别由怀柔区纪委三个纪检监察室对应联系。每个协同合成办案组分别建立组长库和组员库,组成若干专项办案组,采取“一案一授权”的方式,具体负责怀柔区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的查办工作。怀柔区纪委负责人介绍:“在具体案件的查办过程中坚持‘三位一体’原则,区纪委各纪检监察室负责处级干部和重点案件的查办,协同合成办案组负责科级及以下干部中重点案件的查办,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本单位其他案件的查办。”
值得一提的是,为避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怀柔区纪委还特别在该《意见》中明确了案件主办人负责制原则和异地交叉办案原则。凡是经怀柔区纪委授权的专项办案组组长作为案件的主办人,牵头负责问题线索的查办工作。具体案件发生后,案发地纪检监察组织不参加涉及本单位重点案件的查办。
案件办理工作程序坚持“四步走”。首先怀柔区纪委确定问题线索,确定专项办案组,确定组长和组员人选,由专项办案组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核。经初核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初核了结,问题线索清晰、涉嫌违纪的,提请怀柔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立案。最后经决定立案的,专项办案组开展调查,提出定性处理意见,经审核后移送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审理。
怀柔区纪委负责人介绍,“建立协同合成办案工作机制的目的就是要解决同体监督导致的难以真查实办的问题、聚焦中心工作不够导致纪检监察力量配置结构性失衡等制约案件查办成效的体制机制障碍的问题,是一项强化统筹协调、整合办案力量、加强案件工作的重要措施。”(通讯员宋小虎 郑慧娟)
责任编辑:崔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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