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呼和浩特6月2日电(王慧) 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崇尚生态文明,倡导绿色生活。2014年与上年相比,内蒙古全区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局部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自实施新《环保法》以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铁腕执法,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是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初步形成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
2015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保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环境信息公开4个配套办法实施的第一年。
2015年以来,全区共出动环境监察执法人员5万余人次,检查企业2万余家次,实施行政处罚561件,处罚金额共计4636.50万元人民币,处罚金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3.47%。主要涉及的企业违法行为有: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制度、超标排放和违法排污等。其中按日计罚案件19件,罚款总金额594万元;查封、扣押案件9件;限产停产63件(限产26件、停产37件);移送行政拘留5起,有效的震慑了环境违法企业。
随着微信时代的来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也紧随时代的步伐,搭建了微信环境举报平台。定于“6·5”环境日在全区12个盟市环保局开通“12369”环保微信举报平台,通过微信受理公众对环境污染问题的举报。这一举措,加大了公众参与力度,积极拓宽举报渠道,方便公众参与环保监督。
铁腕执法 加大整治督办力度
对于违反环境保护的法的涉事企业,责令其停产整治并处罚款,若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2014年10月自治区政府向各盟市下发了《关于加快整改环境隐患和重大问题集中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环境问题督办清单》,各盟市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集中开展环境隐患和重大问题集中排查整治。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厅、环保厅、安监局等5个厅局派出厅级领导带队组成12个督查组对12盟市的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自治区环保厅对《环境问题督办清单》中的15类184个问题实行台账动态销号管理,截止2015年4月已完成整改并销号110个。自治区环保厅下发了《关于实行全区重大环境问题台账式管理的通知》,各盟市按照文件要求将排查出的环境问题分级纳入到盟市和旗县区帐台,实施动态管理,目前已完成整改并销号730多个。
自治区环保厅立足服务科学发展和民生改善,大力提升执法监管水平,加快解决环境隐患和突出问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保护也要从我做起,倡导低碳环保的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
大力宣传新《环保法》 引导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5年4月至10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环保厅、司法厅、教育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共青团、妇联以纪念2015年“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面向社会开展“践行绿色生活 实现可持续发展”主题系列活动。
活动采取新闻发布会、研讨会、报告会、讲座、展览、发布宣传资料、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摄影比赛、文艺表演、专题晚会、主题采访、环保志愿者服务、大学生环保社会实践、播放环保公益广告等形式,以宣传贯彻新《环境保护法》、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为重点,开展主题系列宣传活动。从而增强全民环境意识、节约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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