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下午,记者从省属企业部分国有资本划转省社保基金仪式上了解到,山东能源集团、山东机场公司、山东盐业集团三户省属企业将作为山东首批划转企业,将30%国有资本划转省社保基金。
记者了解到,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划转省属企业部分国有资本的通知》要求,本次省属企业国有资本划转省社保基金将以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按照一次划转、分步实施的原则,将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管理企业的30%国有资本一次性划转省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划转后,省国资委和省社保基金理事会分别持有上述企业70%和30%的国家资本。
根据省管企业目前的管理状况,在山东省政府正式批准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履行省属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之前,拟先行划转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机场有限公司和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户省管企业的30%国有资本给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划转后,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机场有限公司和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分别为:300000万元、24000万元和6482.61万元。据了解,国有资本划转将使国资监管机构从履行对企业的股东会职责转变为股东职责,倒逼国资监管机构加快构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模式,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科学化水平,实现以国资改革促国企改革。对于充分体现国有资本全民所有、全民受益理念,提高山东省社会保障能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体制,都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崔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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