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丁岭燕)3月12日,省经信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分布式发电运行管理的通知》,今后,省经信委将不再受理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并网申请。个人利用住宅或企业投资建设发电项目程序简化,将直接由电网企业受理。
分布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安装、运行方式以用户端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发电设施,或有电力输出的能量综合梯级利用多联供设施。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个人或单位建立的小型发电装置。其优势在于可以充分利用各种可用的分散能源。
记者了解到,在我省襄垣已有居民开始尝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从当地经验来看,如果个人安装光伏发电项目的话,装机容量为3千瓦,总投入在3万元,预计年发电量可达3700千瓦时。按照现有国家相关补贴政策,每年可享受发电量补贴金,同时,多余的电量由供电公司根据上网电价进行收购。
今后,省经信委不再受理分布式发电项目的并网申请(含自备并网)。企业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办理并网接入手续,并送当地市经信委并网备案;对个人利用住宅(或个人所有的营业性建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受理并网申请后,代个人向所在地市经信委办理并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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