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曹秀娟)继省城14家物业公司因未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明码标价,被按处罚上限进行处理后,10月17日,太原市物价局再次曝光一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物业公司。
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物业公司如下:小店区的太原嘉园物业管理公司、太原厚德润物业管理公司、太原滨河源物业管理公司、太原锦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万柏林区的山西凯旺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杏花岭区的太原章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目前,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仍在继续进行,将持续到11月中旬。对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公示)的物业企业,物价部门将按照处罚上限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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