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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住建系统这11项省级许可事项将下放 9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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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全省“六稳”“六保”大局,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自9月1日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11项省级许可事项将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以外的其他13个市实施。

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工作,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服务群众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据悉,自2018年8月起住建系统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面下放济青烟3市实施,通过精简申请材料、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等,实际办理时间比承诺时间大幅缩短,办事效率普遍提高,为企业提供了优质高效、低成本的服务,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此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11项省级许可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以外的其他13个市实施,是住建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突破。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工作要在8月底前完成。本次会议结束后,省厅行政审批系统将于8月31日17:00时开始进行系统调整,同时停止接收13市企业(机构)和个人对相关事项的业务申请。9月1日开始,相关事项业务申请由各承接部门受理;省厅已受理的许可事项继续完成办理;已经在省厅行政审批系统填报资料,但尚未报设区市核验原件的,将由承接部门审批。

会议强调,在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承接工作上,要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法治至上、效能至上、服务至上,切实做到“精明严”、推进“简便快”、当好“店小二”,扎实做好许可事项下放后的实施工作,确保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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