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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 民营中小微企业可获50万元奖励

来源: 太原晚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3月11日消息,中小微企业在2019年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可申请奖励资金。

企业申报奖励资金需满足的条件包括: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存续满三个完整的会计年度;近3个会计年度没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理、处罚;在2019年度(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之间)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已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登记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等。

奖励标准为:民营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记者 何宝国)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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