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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多审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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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8月29日讯(记者 王丽)记者从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实行“多审合一”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72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通知》的主要目的是,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两项审批合并办理,实施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大幅提高审批效率。

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李琥介绍,《通知》的主要内容,可简要地概括为“五个一”。

一是实现了“统一申报”。整合优化申请表,将原《建设项目预审申请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整合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多审合一”申请表》,实行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

二是规范了“一窗受理”。“多审合一”申报材料,通过行政许可事项远程申报审批系统,在建设项目所在县级主管部门申报账户入口上传,在网上传至省厅及各市局。

三是实施“一体审查”。市级主管部门应对是否占用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用地情况进行初审。如果占用,则将有批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占用意见一并随卷上报审查。

四是开展“一次论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进行踏勘论证,同时需要进行规划选址论证的,由原来的两次论证简化为一次论证,形成专家意见,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意见上报自然资源部,同时核发选址意见书。

五是实行“一同发证”。审批结果统一核发,分别出具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在选址意见书中,标注用地预审意见文号、有效期限等有关规定不变。

《通知》印发后,将累计40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间压缩为20个工作日,实现真正意义的提速增效。

省级土地审批权的委托下放,不仅增强了市级政府土地审批监管的责任意识,压减了办事环节,大幅提高了办事效率,也有力地激发了基层政府工作活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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