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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存款怎么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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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帮办——依法论曲直 仗义辩是非

凭死亡证明、亲属关系文件及身份证查询

长安区赵女士:我的父亲去世了,他一生省吃俭用,曾经给我说手里至少有200多万元存款,然而在他去世后,我的弟弟说父亲只有15万存款并已于生前取出,其中处理丧事花了10万元,余下的5万元他全给我,父亲名下的一套房产则归他。我怀疑弟弟隐匿了父亲的大部分存款,我想知道,该如何去查询父亲生前的存款?

法律帮办: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司法部办公厅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07号)指出,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可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公证遗嘱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单独或共同向存款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存款查询业务。查询范围包括存款余额、银行业金融机构自身发行或管理的非存款类金融资产的余额。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应书面告知申请人所查询余额。对代销且无法确定金额的第三方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告知申请人到相关机构查询。

其中存款查询情况告知书(参考样本)规定,1.本告知书仅适用于已故存款人存款的查询程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2.对于存款余额,应告知查询日可确定的金额;定期存款应当列明到期时间。3.存款如处于冻结等权利受限状态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4.对于理财、基金等非存款类金融资产,无法提供当日净值的,可告知上一交易日净值并向申请查询人予以说明;无法提供净值的,可告知资产购入价款并向申请查询人予以说明。非存款类金融资产难以确定金额的,应告知查询申请人到相应机构办理查询。

该通知指出,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司发通〔2013〕78号)执行。此即意味着上述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要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余额的,仍应按照司发通〔2013〕78号文办理查询公证。司发通〔2013〕78号文指出:一、经公证机构审查确认身份的继承人,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查询作为被继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款信息。公证机构出具《存款查询函》,应当审查确认存款人的死亡事实及查询申请人为存款人的合法继承人。二、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到《存款查询函》后,应当及时为继承人办理查询事宜,并出具《存款查询情况通知书》。继承人为多人的,可以单独或者共同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出查询请求。查询申请人可在公证机构签署《委托书》,授权他人代为查询。三、公证机构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需要核实被继承人银行存款情况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四、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或者核实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知悉的具有遗产性质的其他财产权益的情况依照本通知执行。五、公证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做好存款查询和核实工作,切实保障存款人及其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银行存款过户和支付秩序。

据了解,考虑到已故存款人存款查询不涉及对财产的处置,实践中可能引发争议的可能性较低,为落实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才出台了新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07号),新的《通知》出台后,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可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遗嘱指定继承人、公证遗嘱受益人凭公证遗嘱、存款人死亡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单独或共同向开户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存款查询业务,无需办理公证机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对于符合委托民事法律关系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存款查询,且可以多次查询。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推动公安部门与银行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结合证明事项清理工作,逐步推进身份、户籍、婚姻等信息的在线核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二是对于已故存款人的小额存款免公证提取问题,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与最高法院、司法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进一步沟通,深入研究论证后确定下一步工作方案,既保护存款人财产安全,又便利群众办理存款继承。三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研究建立小额存款继承风险分担处理机制,鼓励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风险控制能力,对已故存款人的小额存款继承提取免于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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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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