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意见》,推进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据了解,《意见》从依法保障被告人获得辩护权利出发,要求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告知义务,依法履行通知辩护职责,认真做好通知辩护工作。人民法院未履行通知辩护职责,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未履行指派律师职责,导致被告人审判期间未获得律师辩护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支持律师开展刑事辩护工作,引导律师积极开展刑事辩护业务,依法保障刑事辩护律师执业权利,完善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处置机制,畅通律师维护执业权利救济渠道。人民法院应当在官方网站、办公场所公开受理机构名称、电话、来信来访地址,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切实提高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不受侵害。(郝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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