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市首批123家市级标准化建设单位通过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评估认证。两年来,围绕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三项制度建设,我市创新实施“基层评估+上级认证”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评估新模式,进一步落实了基层单位职工的各项民主权益,推动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9月13日,省总工会在瓦房店市召开现场会,推广“大连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评估”。
新模式中,基层企事业单位每年需依据《大连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评估细则》对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自评;全市各级厂务公开领导机构依据《大连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评估办法》,对提出认证申请的基层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专项考核认证。《细则》中基层企事业单位规范和落实民主管理标准化建设各条目都赋予了相应分值,仅职代会制度中的“职权落实”一项就分为5小项共27分。而《办法》规定,评估工作采取基层单位自评、职工评价和上级评估认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职工代表或职工的意见是评估认定结果的重要依据。
据悉,我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质量评估内容已纳入全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复审和评选工作中,并设立职代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等项否决指标。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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