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宗苗淼)中秋、国庆居民消费出行较为集中,也是价格上涨压力增大、价格矛盾多发时段。省物价局最新下发《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动态监测,自9月29日至10月31日启动价格应急监测机制,每周一三五对30种居民生活必需品实行价格监测报告。
《通知》明确了监管重点,要求加大价格执法力度。针对“双节”期间群众旅游、出行、购物活动密集的特点,加强对旅游、交通、零售、房地产等领域的监管,重点查处以下几类行为:景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旅游购物店串通涨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旅游餐饮场所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公路、铁路、民航、水运等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收费、误导性标示等行为;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及服务价格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如实标明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在售热销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等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价格监测,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菜、奶、食盐等食品市场和价格动态。各地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制定应急监测预警工作方案;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对近期价格上涨较多的商品要加大价格巡查力度。提前制定或完善应急监管预案和工作机制。一旦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及时启动预案,迅速采取相应调控措施遏制住苗头性问题,保持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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