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起,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个人要多缴纳30元(不含低保等人员);同时,政府补助标准也将提高30元,政府补助部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记者8月28日获悉,沈阳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提高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各类人群具体调整情况为,成年居民,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5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5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50元。学龄前儿童及婴幼儿,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调整为45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40元调整为170元。在校大学生、中小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调整为45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90元调整为120元。老年居民,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20元调整为45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520元调整为550元。
责任编辑:白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