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京)继2017年度各项社保缴费基数确定后,市社保中心发布,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今日正式启动,至7月25日结束。未按时申报的用人单位,从7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新一年度的社保缴费工资。
据介绍,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www.bjrbj.gov.cn/csibiz)或“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版”)软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工资申报的用人单位,无需再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报表。
未按时申报工资的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下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此外,在市、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也需要在6月5日至7月25日内到所在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档次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档次确定。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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