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于海宁)昨日记者从沧州市发改委获悉,3月起,沧州市调整了部分道路班车客运票价。其中,上调幅度在1%到15%的车辆50多部,上调幅度在16%到25%的车辆60多部。
据了解,河北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年前联合下发《关于调整道路旅客运输价格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要求放开省际班线、与高铁平行的班线、卧铺车型的客运价格;同时,调整道路班车客运最高限价,规定每次上调幅度不得超过30%。
经对沧州市现有近600条省、市、县际客运班线的1300多部营运客车的票价调查、审核。有调价需求且符合条件的班线有近30条车辆100多部,占全部班线的6%左右,占车辆总数的7%左右。其中,上调幅度在1%到15%的车辆50多部,包括肃宁至石家庄(低速)7部,票价由45元上调为50元;肃宁至大营班线1部,票价由45元上调为50元;盐山至石家庄班线3部,票价由74元调整为80元等。上调幅度在16%到25%的车辆60多部,包括献县至北京班线15部,票价由70元上调为85元;河间至石家庄班线4部,票价由60元上调为70元;献县至石家庄班线6部班车,票价由58元上调为67元等。值得注意的是,各汽车站对票价调整理性对待,以上调整票价全部都未达到上限票价。
新道路旅客运输价格政策已从本月起执行。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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