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讯 2016年12月30日,山东省物价局下发通知,放开非公共资源类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价格。非公共资源类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价格自2017年1月1日起,实行市场调节价,相关收费标准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
通知强调,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交易的公共资源类建设工程项目上,应当严格按照《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原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省监察厅《关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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