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禹含)个人办理代开普通发票,不用再两头跑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日前公布,个人向国税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时,无需申请地税机关出具关于个人所得税完税情况的意见,可直接向国税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同时,根据修订后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个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涉及个人所得税的,如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扣缴税款,个人可以到全市任一区地方税务局、分局所属的纳税服务厅(可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查询)办理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此外,自2016年8月8日起,在石景山、门头沟、房山、通州、顺义、大兴、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延庆、开发区、燕山国税局范围内运行,上述区(地区)国税局可办理全市通办业务。即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不改变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的前提下,纳税人可以通过北京市国家税局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渠道接受不受主管税务机关区域限制的办税服务。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选择了7大类,共计375个事项,纳入全市通办。通办的常见事项主要有:变更税务登记(非涉证)、纳税申报、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发票认证、发票领用等。
2016年11月起,另外五个城区局也纳入通办范围,也就是说全市纳税人可以任选通办机构(办税服务厅)办理375项通办事项。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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