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政府获悉,山西省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指导意见》,为了帮助山区群众跳“穷窝”拔“穷根”,2016年至2020年,山西省将规划完成56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实现搬迁贫困户、特困户、供养户等各类贫困人群宜居安居,其中今年计划搬迁12.5万人。
“十三五”期间,山西省将完成56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5万、确需同步搬迁的农户人口11万,尽量实施自然村整体迁出,实现搬迁贫困户、特困户等宜居安居。易地扶贫搬迁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决不能搞“强迫式”“运动式”搬迁;要采取灵活安置方式,不搞“一刀切”,要合理布局安置点和人口规模。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吕梁山黄土残垣沟壑区、太行山干石山区、晋北高寒冷凉区、限制或禁止开发区、煤炭等矿产开采沉陷区、地质灾害威胁区等区域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与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对象重复的,只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本省实际,我省将为集中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人均建房补助2.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户均补助2.1万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户均补助1.77万元,配套设施补助统筹集中使用;分散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建房补助2万元;同步搬迁的农户,人均建房补助1.2万元,配套设施可以与搬迁贫困人口共享。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中央及省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搬迁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要维维)
责任编辑:白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