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胡印斌
到2016年底,在全省实现县域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全覆盖、农村电子商务双向流通渠道全覆盖、行政村电子商务应用全覆盖。农村电子商务在解决买难卖难、创业增收、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力争全省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800亿元,占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的12%。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拓展农民创新创业平台,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2016年底,服务站点覆盖所有行政村
“支持各类企业或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当地农村产品资源,提高产品标准化水平,培育特色品牌,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数据采集分析,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数据互通共享。”根据意见,鼓励电商企业加强与万村千乡、邮政便民服务网点、供销社、超市等流通主体的合作,新建或改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支持其拓展服务功能,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到2016年底,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覆盖所有县(市),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覆盖所有行政村。
建设和改造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到2016年底实现物流配送中心覆盖所有县(市)。
同时,加快农村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宽带中国”战略,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农村及边远地区宽带建设和运行维护,在有条件的行政村推广4G应用,2016年底基本实现行政村宽带全覆盖。
意见明确,到2020年,初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在降低农村流通成本、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带动农村扶贫开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全省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9000亿元,占全省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的20%以上。
鼓励各类资本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本整合优势资源,共同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意见指出,引导返乡高等学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巾帼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等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扩大农村电子商务主体。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渠道下沉,充分利用“万村千乡”、信息进村入户、邮政、供销合作社和商贸企业等现有农村渠道资源,实现优势互补。
鼓励大型生产基地和流通企业探索建立高效衔接的农产品O2O交易模式。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邮政局(所)、快递网点和社区对接,开展生鲜农产品“基地+社区直供”电子商务业务。
鼓励农资生产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实现直营直销。组织农资企业和研究机构,将农资研发、生产、销售与指导农业生产相结合,通过网络终端提供农业专家服务,加强实用技术指导和服务体系建设。
根据贫困县产业特色和基础条件,分类确定电子商务扶贫的重点任务,增强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电子商务扶贫工程深入开展。加强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合作,拓宽合作领域,探索创新电子商务扶贫模式,开辟贫困老区特色产品交易专区,提高贫困地区农民收入。
责任编辑:白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