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认真部署,不断强化工作手段,圆满完成了针对2005年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的集中排查淘汰行动任务。截至目前,完成了全部任务车辆的排查工作,组织对51辆进行了强制报废,动员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33辆,按照一车一档的原则组织建立淘汰档案3104份。
组织得力,部署及时。交管支队党委高度重视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成立了以市公安局副局长、交管支队支队长王永清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通过党委会研究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淘汰营运“黄标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配套的工作计划,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支队主要领导亲自抓此项工作的部署落实。
推进有力,落实迅速。淘汰营运“黄标车”专项行动专题部署会结束后,交管支队各部门迅速落实工作措施,组织对“现存”的2005年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信息进行了集中分析,针对可能存在如车辆灭失、联系方式实效以及车辆无法移动等车辆状态,分别制定了淘汰手段。各交管大队全警动员,深入管区乡镇(办事处)、社区或村等地,见车、见人实地开展淘汰工作,并建立管区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台账。
加强协调,部门联动。为切实保障淘汰效率,交管支队积极协调辖区4家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建立了营运“黄标车”报废解体联动机制。针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当场移交报废回收企业进行报废解体。对确实无法移动的车辆,由管区交管大队联系报废回收企业,主动深入车辆存放地,现场进行报废解体。同时,针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营运车辆,交管支队主动协商并鼓励相关客货运企业、车辆所有人提前报废。(莎仁 曹坤 许明)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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